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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规则

签发时间:2025/08/04/ 14:47  来源:省委直属机关工委

  省直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省直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促进青年干部健康成长成才,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是省直机关年轻干部开展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的有效载体,是推动年轻干部修好理论学习、党性锻炼、基层实践三门课的有力抓手。

  第三条  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突出青年特点,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健全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推动年轻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和不懈奋斗者,当好第一方阵青年排头兵。

  第四条  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应当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贴近青年、从严治学,一体推进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努力打造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服务态度好的年轻干部队伍。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由40周岁以下干部职工组成,由本部门机关党委统筹组建和具体领导,可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组建,每个小组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以便开展学习研讨,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六条  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应明确组长、联络员等,负责推进具体工作,确保理论学习切实可行、富有成效。

  第七条  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主要职责是:开展青年喜闻乐见的学习研讨活动,搭建青年理论学习交流展示平台,探索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打造有特色、有成效的学习品牌,推动学习成果转化。

  第八条  每个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可配备导师,由本部门(单位)政策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担任。导师应当每半年至少参加一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的学习活动,为年轻干部做宣讲辅导、党课报告、荐文荐书等,经常性与小组成员谈心谈话,交流思想,发挥好传帮带作用。

  第三章  学习内容

  第九条   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内容主要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宪法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法治、科技、文化、教育、人才、民生、生态等方面知识,以及人工智能等新知识。

  (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

  第四章  学习方式

  第十条  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务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一)个人自学。根据小组整体安排和自身实际,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内容和时间安排。原原本本、逐字逐句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党的创新理论原著原文,积极撰写心得体会、理论文章等,深化学习效果。

  (二)集中学习。精心设计学习主题,认真安排小组成员重点发言,深入开展学习讨论、交流、讲评。邀请领导干部、专家学者、理论骨干、先进模范等,围绕重大理论问题、政策解读、形势任务、能力提升等作专题辅导。围绕相同或相近的学习主题,在本单位各学习小组之间、本单位与外单位之间开展联学联建。依托红色资源,实地开展革命传统和党性教育。

  (三)调研促学。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中心工作和本部门本单位重点任务,综合运用实地走访、问卷调查、蹲点体验、座谈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紧扣问题开展学习调研。

  (四)课题攻关。紧密联系工作大局、部门实际和岗位职责确定研究课题,进行深度研究和实践探索,形成观点鲜明、论据充分、逻辑严密、建议可行的研究报告,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思路和实际举措。

  第十一条  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集体研讨交流,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参加人数不少于小组成员的一半,注重提升学习质效,力戒形式主义。

  第十二条  省委直属机关工委适时召开省直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工作推进会、座谈会或经验交流会。各单位可结合实际,丰富学习方法和载体,形成特色品牌。

  第五章 管理和激励

  第十三条   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应当高度重视青年理论武装工作,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委统筹指导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工作,选好管好组长,加强教育培训、指导督促、经验交流。共青团、青联等组织发挥广泛联系青年优势,协助做好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有关工作,推动青年理论学习扎实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重点抓好青年理论学习任务落实,注重以党支部学习引领和带动青年理论学习。统筹好党支部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做到各有侧重、相互促进,防止为学而学,简单重复。

  第十四条  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加强对省直各部门(单位)开展青年理论学习工作的指导督促,把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省直部门机关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和模范机关创建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十五条  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定期选树一批省直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先进集体和青年学习标兵,积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则由省委直属机关工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省直机关团工委承担。

  第十七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蔡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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